香洲区300余家物业接受垃圾分类专题培训 6月起未正确分类最高罚款100万元

发布日期:2021-09-30 16:15:44 浏览次数:730

  为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责任,5月22日下午,香洲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珠海市第五中学举办了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题培训会,共有300多家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参会。

  此次培训邀请了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秘书长、广东省垃圾分类培训学院副院长伍琳瑛担任培训讲师,她解读了垃圾分类相关的政策法规,垃圾四种分类具体内容,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职责和推进中的重点难点,并分享了广州市在垃圾分类工作中好的经验,如“家里分好类,定时拎下楼,定点精准投”。

  珠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表示,垃圾分类是国家层面的一项工作任务,也是一场持久战,物业公司作为责任主体,一是管理人员和一线人员要掌握垃圾分类知识点和要求,认真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坚定配合属地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这项工作。二是要在源头上把好关,督促业主按要求分类投放,遇到问题及时主动向属地镇街、主管部门反馈。

  据了解,《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未能正确分类、违反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的相关企业将面临最高100万元罚款。

  法规链接

  《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将不能就地处理的餐厨垃圾全量交由餐厨垃圾特许经营企业收集、运输、处理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活动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珠海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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