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镇第一幼儿园周边道路升级工程

发布日期:2021-09-30 16:11:46 浏览次数:404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17日至2021年09月06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3965001001

招标编号: FGAFGC12100233

建设单位:东莞市凤岗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凤岗分局

工程名称:凤岗镇第一幼儿园周边道路升级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凤岗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10951042.59元

工程规模:凤岗镇第一幼儿园周边道路升级工程,宏盈二路起点接宏盈路,终点接康碧路,道路东西走向。宏盈二路长277.454米,升级改造拓宽为双向两车道和两侧停车带,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20千米/小时。康碧路起点接宏盈二路,终点接龙平西路,道路南北走向。康碧路长190.715米,拓宽为双向三车道和西侧部分停车带,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20千米/小时;最大排水管径D800,总投资约10951042.59元。

发包范围:凤岗镇第一幼儿园周边道路升级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具备国家相关住建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1、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2、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上述要求;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等有关规定,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1年09月13日 至 2022年01月06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09月06日15时00分  开标室(9)

投标会时间:2021年09月06日15时0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9)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08月17日08时30分至2021年08月23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致电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莫工0769-22235950)进行线上支付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并采用快递的方式将相关资料交付,逾期不售。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张志华  0769-87519982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黎玉青  0769-22235950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恒泰大厦205室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保证金金额:21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3、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4、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6、如果投标人未按本款规定领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招标代理发出的招标公告纸质原件作为领取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7、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①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单项投标保证金;②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凤岗镇工程建设中心;电话:0769-87519982;地址: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69-22235950;地 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恒泰大厦205室。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凤岗镇工程建设中心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外省二级建造师不得参与我市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投标。
2、注册建造师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3、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4、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过期。
6、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7、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是否签到。
8、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9、项目负责人的安考证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10、项目负责人、总监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11、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

招标附件如下:

附件名称 上传日期
评标办法.pdf.pdf 2021-08-16 15:05:25.0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pdf.pdf 2021-08-16 15:05:30.0
附件1: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pdf.pdf 2021-08-16 15:05: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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